【身心障礙者福利補助】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 |
項目 |
內容 |
對 象 |
設籍本鄉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|
申請資格 |
1.申請補助項目係未獲政府醫療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者。
2.申請項目每人每年以2項輔具為限,補助總金額除低收入戶及未成年子女,最高以
2萬5,000元為限。
3.經縣府核定補助之輔助器具在規定使用年限內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就同一項目再提出申請。 |
福利內容 |
詳如宜蘭縣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 |
應備文件 |
1.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。
2.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。
3.低收入證明(非低收入免附)。
4.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醫師開立之診斷書及評估報告表。
5.其他(詳如補助標準表:如使用照片、修繕前後照片、行照、駕照)。
6.私章。
7.郵局存簿封面影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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